犯刑若履虎,不畏落爪牙。

朝代:唐代    作者:李白   诗词:《

西门秦氏女,秀色如琼花。
手挥白杨刀,清昼杀雠家。
罗袖洒赤血,英声凌紫霞。
直上西山去,关吏相邀遮。
婿为燕国王,身被诏狱加。
犯刑若履虎,不畏落爪牙。
素颈未及断,摧眉伏泥沙。
金鸡忽放赦,大辟得宽赊。
何惭聂政姊,万古共惊嗟。

参考翻译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  西门有秦氏女,长得秀色如花。她手里常常挥有一把白杨刀,这一天清早她就找仇家报仇去了。杀了仇人,她的罗袖上洒满了血迹,她的英雄豪气充斥在紫霞之上。她报完仇,径直回西山去,关吏把她拦截了下来。她因为杀人就被关在了监狱。官吏向她用刑,处境十分危险时,她仍意气凛然,毫不畏惧那些官吏爪牙。只要她头还没断,她就不会让恶势力得逞,不会向他们屈服。突然遇到了天下大赦,她被宽大处置,赦免了她的死刑。她和聂政姐姐相比,有什么可自愧不如的呢?她们都是万古以来的女侠英豪!

注释
①西门:左延年《秦女休行》:“始出上西门,遥望秦氏庐。秦氏有好女,自名为女休。”诗用其意。
②白杨刀:宝刀名。
③邀遮:拦截。
④诏狱:奉皇帝的诏命拘禁罪犯的监狱。
⑤履虎:踩在虎身上。比喻处境危险。
⑥金鸡忽放赦:指大赦,赦免罪行。
⑦大辟:死刑。
⑧宽赊:宽大赦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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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赏析

简析
  《秦女休行》,乐府《杂曲歌辞》旧题。此诗是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歌颂妇女复仇的名篇。诗中所述烈女为父报仇一事,自晋广为传扬,皇甫谧《列女传》、《三国志》、《后汉书》均见载录。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记道:“酒泉庞淯田者,赵氏之女也,字娥。父为同县人所杀,而娥兄弟三人,时俱病物故,仇乃喜而自贺,以为莫己报也。娥阴怀感愤,乃潜备刀兵,常帷车以候仇家,十余年不能得。后遇于都亭,刺杀之。因诣县自首。曰:‘父仇已报,请就刑戮。’禄福长尹嘉义之,解印绶欲与俱亡。娥不肯去,曰:‘怨塞自死,妾之明分;结罪理狱,君之常理。何敢苟生,以枉公法!’后遇赦得免。州郡表其闾。”傅玄的这首诗,基本上依照故事原型加工而成。作为反映古代社会宗亲复仇的名作,此诗在文学史上具有特殊的认识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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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李白    李白(701年-762年)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唐朝浪漫主义诗人,被后人誉为“诗仙”。祖籍陇西成纪(待考),出生于西域碎叶城,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。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,有《李太白集》传世。762年病逝,享年61岁。其墓在今安徽当涂,四川江油、湖北安陆有纪念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