丑奴儿令(促养直赴雪夜溪堂之约)

朝代:宋代    作者:康与之

冯夷剪碎澄溪练,飞下同云。著地无痕。柳絮梅花处处春。

山阴此夜明如昼,月满前村。莫掩溪门。恐有扁舟乘兴人。

参考翻译

参考赏析

作者介绍

康与之    康与之字伯可,号顺庵,洛阳人,居滑州(今河南滑县)。生平未详。陶安世序其词,引与之自言:“昔在洛下,受经传于晁四丈以道,受书法于陈二丈叔易。”建炎初,高宗驻扬州,与之上《中兴十策》,名振一时。秦桧当国,附桧求进,为桧门下十客之一,监尚书六部门,专应制为歌词。绍兴十七年(1147),擢军器监,出为福建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。桧死,除名编管钦州。二十八年,移雷州,再移新州牢城,卒。